电击减速器电机保护装置和设备的一般部分

日期:2022-07-19 08:52:46浏览量:3309

减速器电机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畜对装置和设备的电击保护。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中包含的规定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构成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发布时,以下版本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进行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的可能性。

电击保护的基本原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易触及的导电部分应无危险1):——在正常情况下(正常操作和无故障),或——2)单次故障。注:“易触及性”对于普通人员和熟练人员或培训人员的规定可以不同,对于不同的减速器电机产品和安装场所也可以不同。

3.1正常情况为了符合上述基本标准,需要提供基本的电击防护,可以采取防护措施。

这种防护措施的例子有:——基本绝缘;——限制稳态接触电流;——限制电压;——外护物。注:基本绝缘IEC364和CB/T直接接触保护用于12501。

3.2单故障情况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需要考虑一些单一的故障——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易接触导电部分变成危险的带电部分(例如,当暴露的导电部分的基本绝缘失效时);或

——容易触及的无危险带电部分变成危险带电部分(例如,稳态接触电流的限制失败);或者——危险的正常带电部分不易触及(例如,外壳的机械损坏)。为了符合上述基本标准,需要有基本保护和附加保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两个独立的减速器电机保护措施;或———加强防护措施。注意:附加防护IEC364和GB/T间接接触保护用于12501,主要用于基本绝缘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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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由两个独立的防护措施提供的防护措施在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过程中,两种独立的保护措施中的任何一种都应能保证在设备规定的条件(如外部影响、使用条件和设备的预期设备的预期寿命)。两种独立的防护措施不应相互影响,这样一种措施失效就不会使另一种也失效。由于两种独立的防护措施不太可能同时失效,因此不需要考虑减速器电机,但应确定其中一种防护措施仍然有效。

这两种独立防护措施的例子之一是使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即双重绝缘。在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过程中,加强保护措施应能够确保在比设备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情况下不会失败。据估计,这种恶劣的情况不会经常发生。

这种强化防护措施在性能上相当于两种独立的防护措施。加强防护措施的例子有:——加强绝缘;——保护阻抗器。4定义下列定义用于本标准。4.1(电气)电路(eIectric)circuit配置能够流通电流的器件或传导体。(IEV131—01—01)注:参见IEV826—05—01。4.2带电部分Live--part正常使用时需要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包括中性导体,但按照惯例不包括PEN导体。(1EV826—03—01)4.3带电部分的危险hazardous--Live—part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分在一定的外部影响条件下。4.4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conductive——part电气设备的设备的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它不会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会带电。注意:在故障情况下,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只能通过暴露的导电部分来充电,不视为暴露的导电部分。(IEV826—03—02)4.5外部可导电部分extraneous—conductivG—part不是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容易引入电位,通常是地电位的导电部分。4.6电击eIectricshock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作用。(IEV826—03—04)4.7外护物enclosure受某些外部影响和任何方向的设备直接接触起保护作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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